3月18日,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第二期土地承包期满后续期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公布,就第二期土地承包期满后续期30年试点工作(以下简称“试行”)达成一致。意见文件提出保持“大稳定、小调整”。延续承包以户为单位实行,保证了广大农民原有承包地的稳定。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。解决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一直是农村改革的重点。以资产管理国内业务为基础,统一管理、统一设计的两级管理体系中央集权是日本农村的基本管理体制。实行国内承包经营制度以来,党中央始终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方针政策,两次延长承包期限,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,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。目前,多地土地二次承包合同陆续到期。据统计,2024年至2025年,全国约有3000万户农户土地承包到期,“十五五”期间约有1.6亿户土地承包到期。农业农村部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续展试验,范围覆盖各市、州、州,期限为合同期满后30年。它涵盖了所有服务en 州、221 个县和 349 个市。总体而言,超过2500万农民的承包地得到了扩大,让他们“安心了”。据此发展,今年我国将在除贵州、西藏外的29个省(区、自治区)全面启动省级试点。 “稳定性高、调整小”是测试合约延期的总原则。 “稳定性高”是指大部分农民原来承包的土地保持稳定,可以毫无问题地扩大。 《意见》提出,根据农村承包地权确权、登记、发证结果,试行承包合同期限,自第二份土地承包合同期满之日起,合同期限再延长30年。实行逐户承包,确保大部分农民原有承包土地保持稳定。他们交出土地并重新开始,摧毁它并重新分配它。不得借机非法调整、收回农民承包地。 “小调整”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农民个体之间对承包地的适当小规模调整。有特殊情况,如因自然灾害导致承包地受损等,一般仅限于少数村庄寻求土地流转。 《意见》指出,对未解决的矛盾要妥善解决。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,依法签订第二份土地承包合同,妥善回应因缺地而谋生困难的农民的合理诉求。鼓励通过非土地方法解决未解决的争端,例如集体收入分配、提供就业服务、安置公益性岗位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随着试点合同的延长,合同区域的确认、登记、延期发证等问题也将得到妥善解决。意见文件提出加强农民承包地权益保护。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承包农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,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参与延续承包。依法保护进城农民合法承包地权益。研究采取农民有偿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。 “每人一亩地相当于一亩地的三分之三”《意见》从确保流转土地稳定经营的角度出发,建议依法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,充分发挥生态组织作用,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作用,充分引导流转土地的发展。受托人和受让人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充分协商,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合同延期后土地租赁权的续签,稳定经营主体的预期,加强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监管,防止农村土地大规模、长期流转。费斯。要坚决抑制流转土地“非农转产”,有效防范“非粮转产”。
(编辑:魏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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